立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交立项或可研报告审批的请示
立项附件 :
1、项目业主资信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资本金中除自有资金外的资金来源证明;
3、项目准入意见书;旧城改造建设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设计条件通知书;
4、多方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的项目,需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协议书或合作意向协议;
5、国有单位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参与建设的,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材料;
6、土地预审通知书;
7、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开发资质证书;
8、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
可研报告附件 :
1、规划部门关于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3、项目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
4、拆迁安置方案审查意见;
5、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书;
6、除市级和中央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对项目业主的自有 资金由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对信贷资金需有关商业银行市分 行以上机构出具的承贷意向书;
7、招标基本情况表;招标初步方案;
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9、有资质的投资咨询机构或专家评估论证意见;
10、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11、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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